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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09:45:10
《汽车三包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改变。” 在《汽车三包规定》的期限、里程、范围内的二手车,经营者的三包责任,不因该车辆的所有权变化而变化。比如车辆原所有者和现在购买者都符合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和使用的要求,那么该车的三包责任没有发生变化,仍然享有三包,车辆发生的质量问题继续累积计算,三包责任在原所有者的基础上继续累加,包括退换车条款的各项内容。 当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如二手车买卖等,原所有者应当向购车的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以及原车所有的维修证明和与三包责任相关的票据记录等材料。新购车的消费者应当检查三包凭证和相关材料是否完整合理,并可以通过查看车辆(首次购买时)发票上的购买时间、车辆目前的行驶里程、三包凭证上标注的交付日期等信息,判断所购车辆是否仍然在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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