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汽车召回将在法治化轨道上顺畅前行

汽车行业新闻

2015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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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10: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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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汽车召回将在法治化轨道上顺畅前行

    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2013年1月1日,四部门的规定升级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到今年10月1日,中国汽车召回制度实施将满10年。盘点汽车召回在中国走过的10年路,磕磕绊绊、风风雨雨,从进口车、国产车、自主车羞答答的第一次召回,到史上规模最大的召回,再到舆论监督和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强力介入下的大众DSG等几起影响巨大的“主动召回”案例,汽车召回成为依法实施召回制度的产品样板,对维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巨大的守护作用。
 
  十年弹指一挥间。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首都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重要议题是依法治国,会议重点讨论审议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而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无疑在会后迅速渗透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汽车产业当然也不例外,尤其是汽车召回领域,更需要站在法治化的新起点,严格落实企业召回主体责任,建立诚信考核机制,如此,才能让汽车召回制度在法治的轨道上顺畅前行,为中国汽车社会和产业的良性发展护航。
 
  展望未来,对汽车召回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政府的监管职能面临全新的挑战。《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指出,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推动制修订有关条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修订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提请国务院审议。由此可见,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的威慑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回首汽车召回已经在中国走过的10年,大众DSG变速箱等一些案例证明,不到“蒙不过去”,主管部门启动缺陷调查、约谈甚至反复约谈的程度,某些厂家的“主动召回”还是会扭扭捏捏、羞羞答答。对此,主管部门应当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相关罚则用好、用足。例如,该条例规定,对隐瞒缺陷情况或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目前还没有出现对相关企业处罚的案例,但是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对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提出细化到部门的要求,逐步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是大势所趋,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落实也一定会越来越严格。希望汽车召回第一张罚单也会像反垄断第一张罚单一样在民意期盼中出现,有效地建立起汽车召回制度的威慑力,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对汽车召回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法规还包括《消费品安全法》等新的立法计划。2013年底,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启动对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的研究工作,将消费品安全立法工作正式列入总局立法研究的规划,将为老百姓消费质量安全保驾护航。据介绍,美国在1972年推出《消费品安全法案》,是世界第一个制定消费品安全法的国家。40多年来,由于法律的实施,使消费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大幅度降低。日本于1973年专门成立了消费者保护厅,甚至提出消费者行政这样的理念;加拿大在2010年颁布了《消费品安全法》,同时设置了相应政府专门的机构,给予专门的经费、执法权。这些国家的制度措施有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产品标识、标注、产品追溯和召回等。随着《消费品安全法》立法工作的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汽车召回条例等法规将形成合力,为依法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构建天罗地网。
 
  对汽车召回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还包括国外对汽车召回制度的调整趋势。今年4月,美国众议院能源与商务委员会就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拖延超过10年召回有安全隐患的汽车一事举行听证会。在过去10年,该问题已导致至少13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据通用汽车公司提交给众议院能源与商务委员会的文件,通用公司2001年就已知晓该问题,但一直没有对相关车辆采取召回措施。通用汽车公司新任首席执行官玛丽·巴拉在听证会上向因此问题受伤的人和丧失亲人的家属致歉,并对公司应对措施迟缓表示“深深歉意”。她表示,公司已展开内部调查,但目前还不清楚公司拖延多年公布此安全问题的原因。5月,通用汽车公司发布消息说,该公司已与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达成协议,同意就未能及时响应汽车点火开关故障调查支付3500万美元的罚款。除接受上述罚款外,通用公司还同意更大范围地配合有关安全问题的调查,并承诺10月4日完成维修的时间表发生任何变化都会向联邦交通管理部门通报。而在通用点火开关召回门之前,日本丰田汽车因2010年意外加速门陷入过同样的大规模召回和调查梦魇。透视通用、丰田在汽车发达国家美国召回上陷入被动的例子,我们不难发现,汽车厂家在处理召回问题时的态度、措施、时效无不与企业诚信这一生存命脉息息相关。一步走错满盘皆输并不是危言耸听。透视通用和丰田召回门,将对全球汽车业产生的另一大深远影响是,汽车厂家必须反思在利用通用件大规模生产降低成本的时候,如何才能牢固地把握住质量的底线。汽车巨头在全球大举高速扩张的同时,如果忽视产品质量、设计和监控的底线,早晚会面临得不偿失的被动。
 
  另外,汽车召回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家性命。厂家对危及行车安全的汽车缺陷故意隐瞒或者行动迟缓就是在赤裸裸地犯罪;厂家故意拖延主动召回的时间就是在用消费者的安全博取“带血的利润”。在通用、丰田召回门中,各国监管部门加速改进制度监管漏洞才是更大的亡羊补牢。应当承认,汽车全球化、平台化大规模生产的制造趋势、电子化的技术发展方向、新能源化的技术变革方向都为汽车召回的监管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最早诞生在美国的汽车召回制度也面临着如何伴随汽车工业的发展而与时俱进地成长的问题。未来,在这方面,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也承担着不可回避的责任和义务。
 
  对汽车召回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还包括我国诚信体系的建设步伐。国务院已经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如果说现代汽车工业是一种无国界经济,那么汽车召回就是这种无国界经济中的信任边界。归根到底,是汽车厂家能不能以诚信的态度面对广大消费者、面对公共安全、面对监管部门。一方面,我们要充分意识到,这种诚信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严格的监管和制约保证企业不敢不诚信;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有限的背景下,用诚信杠杆对企业进行制度约束是最高效的管理手段。因此,未来我国应当加大对汽车企业在召回方面的诚信考核力度,切实让老实召回的企业得到好评,让不老实召回的企业得到差评,让诚信积分成为制衡汽车企业的利器。
 
  应当看到,汽车依法召回虽然已经在我国走过10年,但与美国等汽车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年汽车的召回规模仍然偏小。未来10年,只有严格依照各项法规,实施汽车召回,才能逐步改变这种现状。因此,站在汽车召回10年节点,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监管部门肩头的责任更加重要,汽车企业的诚信更加重要,消费者的理性维权同样更加重要。

【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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