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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发表于:2006-05-21 11: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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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产地:国内

车辆年款:2004

厂商:长安福特

品牌:

车型:蒙迪欧

具体型号:2.0尊贵型

车辆排量:1999

所在总成:发动机

分总成:

主要故障:

其他问题: 三元催化器

投诉详情

  • 中国汽车召回网 厂商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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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 投诉发起 2006-05-21 11:26:54

    我于2004年5月27日在成都先锋汽车有限公司长安福特专销店购买蒙迪欧2.0尊贵型轿车一辆,当时售价22.98万元,至今里程28720公里。该车自购买以来,感觉动力明显不足,与长安福特所提供的性能指标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加速无力,时速从未超过145km/h。曾经多次与4s店交涉,在里程3500km时,答复是:车还在磨合期,所以速度不能跑快。在10000km-20000km时,答复是:蒙迪欧专为40岁以上成功人士设计,时速一般自动控制在145km/h左右,不像其他车型可以跑快到190-200km/h,而且现在还未到车的最佳状态,车速不能达到180km/h以上。但是,直到里程进入25000km以上阶段后,该车的加速无力、最高时速低于145km/h的病态越现严重。特别是在海拔2500-4300m地带,更是显得动力低到极点,油门踩到底,不管是D挡,还是2挡,时速都不超过35km/h。连摩托车都追不上,在同一路段行驶的其他小排量车型(如富康1.6、吉利自由舰)可以轻松超越此车,更不用说其他品牌2.0升车型了,实在叫人郁闷。 今年3月20日,再次到成都先锋4S店检查,说是我的车火花塞可能有问题,最好进行更换,但属于自费项目,不在保修范围之内,油路需要清洗,也是自费。经咨询有关专业人士和比较其他车型,火花塞一般至少可用40000km不需更换,我单位有的同事的车已跑60000km,至今仍然正常运行,跑20000多公里就需换火花塞在我单位近百台大小车辆中尚无先例(值得说明的是,这些车辆均使用同一加油站的油,即中国航空油料公司西南分公司),如果真是如此说明车况不正常。考虑再三,决定只进行油路清洗,花费900多元钱,但故障依旧。 为了查明原因,今年5月7日将车开到蒙迪欧的生产地-重庆,并送到技术力量相对较强的安福4S店。经过该店技术人员检测,第一次发现三元催化器有问题,至于导致三元催化器不能正常工作的原因,并没有确切的结论,只是要求我自费更换,遭到断然拒绝,当然不能答应,结果双方协商未果。此次为查明车辆故障原因,花费我差旅费、油费、过路费5000多元。 5月13日,我将车开到成都原销售单位-先锋汽车蒙迪欧专销4S店,再次进行故障检测。最初,该店工作人员仍然强调是火花塞问题,需要自费更换,在我多次至疑下,才决定采用排除法对有可能造成这类故障的主要部件进行检测,并由我和4S店专业人员共同现场试车,所需汽油费、过路费均由我自己承担,显然很不公平。 首先,使用新火花塞更换旧火花塞,然后上绕城高速试车。尽管油门踩到底不放,发动机转速只是在4200-5200转波动,但车速仍然最高不超过145km/h;回到4S店,重新换回旧火花塞,更换新三元催化器,再进行试车,结果大不一样。当转速达到4100-4300转时车速可以超过170km/h,转速到4500-4700时车速基本可以达到180km/h,对此我已经感到满足了。 问题找出后,我认为是产品质量缺陷,更换三元催化器,但长安福特坚持在保修期间内仍然需要车主自费,可是在该厂出版的使用手册中并没有明确三元催化器属自费更换项目。所谓理由是:三元催化器有问题,是车主自己使用不当造成,其隐含意思是所加油料不达标。如果车主怀疑三元催化器有质量问题,应自己负责举证,送国家认可的质量监测部门鉴定。 关于我使用的油料,自从购车以来,除第一箱油是4S店提供,此后一直在中国航空油料公司西南分公司机场加油站定点加93#油(本人在民航工作,职工使用内部磁卡),累计加油2920升,约80多次,每次加油时间、数量、均有记载,据查,该站各批次油料入库都经过检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偶尔在外地加油,也只在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加油。所谓车主使用劣质燃油的指控并不成立。 长安福特在处理产品质量和涉及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蛮横无理、十分霸道。作为产品制造和安装,无论你技术多么高明、控制多么严密,都不可能做到绝对100%的优良合格。那么,三元催化器有问题,为什么就主观认为只能是消费者的原因,而不会是产品的质量缺陷呢?既然长安福特提出“使用不当”这种似是而非的指控和理由,那么就应该由长安福特来进行举证,并且应解释车主那些使用叫“使用不当”。 对长安福特产品质量和缺陷给我造成的不便和损失,一定要讨一个公道。我的起码要求: 1、 在质保期间,应免费负责修理并更换有缺陷的三元催化器及相关零部件。 2、 长安福特因赔偿我为查明故障原因所支付的所以费用。 3、 由于产品质量缺陷,使我在购车一年多时间造成诸多不便,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增大我的用车成本,长安福特应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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