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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发表于:2007-09-29 13: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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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产地:

车辆年款:2005

厂商:一汽海马

品牌:

车型:福美来(323)

具体型号:海马牌HM7161轿车

车辆排量:

所在总成:仪表、照明及电子电气系统

分总成:

主要故障:

其他问题: 空调水漏入车内导致行车电脑板损坏

投诉详情

  • 中国汽车召回网 厂商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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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 投诉发起 2007-09-29 13:39:14

    本人于2005年6月24日,在湖南恒顺汽车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公司)购得“海马牌HMC7161轿车”新车一辆(发票号:1430005200863,国税(2005)№006821860),厂家所规定的强制保养、检查均由湖南恒顺汽车贸易公司完成。 本人驾驶该车于2007年5月21日下午4点左右,从株洲往长沙方向行驶途中,发动机多次自动熄火,发动机故障灯亮显,与恒顺公司电话联系反映故障情况,并要求派人前来检修。恒顺公司告知公司近下班,派不出人,要求自行检查机油、水等情况,如无问题就开到公司来检修。我说:发动机自动熄火,在闹市区怕引起安全事故,最好能派车拖。恒顺公司:没有车拖车,小心注意慢开,没问题。没办法,我只好壮胆小心启动,在途中发动机自动熄火两次,万幸未有追尾。 后经公司检查,被告知为:汽车空调水漏入车内导致行车电脑板受潮,烤干就行了。我当时在场看到:检修工拆开地板胶,整过副驾驶室车底积满了水,地板胶严重损坏。当时检修工问我:车内应该早有一股臭味。我才恍然大悟:几个月前车内有股异味,老婆还经常怪我不注意汽车卫生,我还以为是老鼠死在车上哪儿,找了几次都没找到,然来是地板胶经水泡腐后散发出的臭味。检修工还告诉我:有一部分海马车存在这个问题,有的行车电脑板烧坏了。 当时我向恒顺公司提出两点:1、更换损坏的地板胶;2、为保行驶安全,如果行车电脑板损坏,我要求更换。恒顺公司告诉我:一是没有地板胶更换,二是行车电脑板未损坏,烤干就行了。我一想,只要能修好,能安全行驶,小的损失就自认倒霉算了。 第二天下午,恒顺公司告知我:如果急需用车,下午可提车,于是我将车开回益阳。没想到行驶到第四天,同样的故障又出现,发动机故障灯亮显。后我开到恒顺公司在益阳的分公司(新力公司)检查,该分公司说是电脑乱码,但没有解决故障。我电询恒顺公司,被告知:行驶没问题,有空就过来检查解决。因我自己公司事务也多,也就提心吊胆的开到6月22日左右的一个上午到恒顺公司检修,这期间发动机故障灯一直亮显,行驶途中发动机自动熄火5次,我如实跟恒顺公司作了反映。恒顺公司经过检查,用故障检查仪做乱码故障改正,下午被告知好了,于是我加做保养后把车提回。 可是第二天自动门锁打不开,钥匙开车门后,启动没有电源指示,发动没反应。把车摇晃几下,电源指示亮,打火启动,可是发动机故障灯又亮显,我才知道故障根本没消除,行驶一天,途中发动机自动熄火一次,我才觉得行车电脑板已损坏,不能修好。电告恒顺公司同样故障未修好,我要求更换,恒顺公司要我有时间开车去再作检修。6月26日接到短信:“海马车主:您好!接厂方通知,目前部分车型有空调漏水缺陷。如有上述情况请及时进站维修!电话:6503699,13637379617。益阳新力”。于是我又开到益阳新力公司检修,被告知:解决不了,最好去恒顺公司。 我多次联系恒顺公司理赔部曹总,曹总以该车超过保修期为由拒绝更换。没办法,7月8号给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客服中心(support@haima.com)发去了一份邮件,7月中旬客服中心来电话了解情况,并说已告知湖南恒顺汽车贸易公司调查处理。 7月23日左右我把车开到恒顺公司,这期间发动机故障灯一直亮显,行驶途中发动机自动熄火多次,其中一次追尾被撞坏后尾灯。到恒顺公司后,一大帮维修人员会诊,更换一些小零件后仍不能消除故障,最后被告知:行车电脑板损坏,要厂家才能修好。我找到公司理赔部曹总,要求更换行车电脑板,曹总以该车超过保修期为由拒绝更换。我说:你制造设计缺陷导致损坏,这与保修期有什么关系?更何况出现故障时还在保修期两年之内!况且我一直按规定在你公司做的保养,有问题你们作为专业公司也应该及时发现解决!因为一直有同一故障的车辆在检修,为什么不进行类似的检查防范?责任不在厂家和你们,难到在我吗?曹总说:反正是厂家规定,我们没办法,还说上次有一台也是自己出钱解决的。曹总要我找刘总,刘总说已接到了厂家的电话,我们也反映了,正在联系,有消息通知你。 可是一直到今天没有任何消息。 对此,我非常气愤,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已有三年历史,有明确规定。湖南恒顺汽车贸易公司、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无视自己产品缺陷将给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一味推卸责任,这即非一个现代大企业的经营理念,也为法律法规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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