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栏目
2019-05-28 10:32:37
法规解析50: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质保问题如何约定?
汽车三包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按照本规定更换、退货的家用汽车产品再次销售的,应当经检验合格并明示该车是“三包退换车”以及更换、退货的原因。
即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时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检验合格”的,其次必须明示所售车辆为“三包退换车”以及退换的原因。
因此,对于“三包退换车”,是可以在修复之后按二手车销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三包退换车的三包责任,销售者可以不按照汽车三包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在确保产品检验合格、消费者明确知道该车为三包退换车以及退换原因的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协议方式约定该车的质量担保内容。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