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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后更换的汽车零件不给质保书

你好,我是江苏扬州的一名车主,于2010年3月份在名城别克4S店购买别克凯越汽车,属于2013年底被召回的车辆(燃油泵支架有质量缺陷问题),今天在4S店免费更换缺陷零件后,向维修服务人员索要维修记录清单未果,对方回答此次维修属于免费维修,不能提供此次维修的维修清单与所更换零件的质保书。我认为没有质保书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而4S店的做法让我比较担忧产品的质量是否可靠,对于消费者日后的维权也带来困扰,对此,我不能理解,4S店的做法是否符合汽车召回维修的有关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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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call 汽车专家

2014-03-31 09:45:31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确实没有要求厂家提供召回维修的质保书,也没有要求厂家向消费者提供维修记录单。但大多数厂家对于维修件都提供质保,具体质保期各个厂家可能有所不同,通常写在随车质保手册中,也可以咨询4S店和厂家客服电话,召回维修更换的零件应当适用其维修更换件的质保期。另外,如果您的车辆在召回后出现任何问题,除了可以向维修站要求质保维修之外,还可以通过本网“汽车投诉”或者拨打投诉电话010-65537365提供一份详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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