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网
其他问题

请专家老师解读

专家老师,你好!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1.请专家老师帮忙解读本条;与汽车三包规定是否有冲突。 2.法定合同解除条件是指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还是《合同法》中规定的内容? 3.经营者承担的费用通常指那些费用? 请专家老师给予指导,非常感谢!

显示全部

关注者 0

浏览数 33

全屏模式

共1个回答

365call 汽车专家

2014-04-04 20:53:40

该条具体解释需看人大或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从专家的理解来看,本条与汽车三包关系可以理解如下:因汽车三包规定是部门规章,属于“国家规定”,根据消法第24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汽车三包规定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义务。两者并不矛盾。法定合同应当是指《汽车销售合同》或类似的买卖合同。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费用应当包括购置税、牌照费等直接费用,以及因为汽车产品质量问题而给消费者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赔偿。

详细

0条评论

推荐问题

免责声明

专家回复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Copyright © 2017.company 中车云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012159号-2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535

扫一下关注微信公众号

汽车投诉热线

010-65537365

8:30-16:30 (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