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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质保问题

专家好: 根据三包规定44条,三包退换车的三包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如果再次出售该车时,我们制定的合同没有质保,以协议形式约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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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call 汽车专家

2014-09-17 14:28:35

三包退换车在再次销售时,销售者可以不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但三包规定也不提倡销售者对这类汽车不予以质保。另外,根据消法第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其意图也是希望销售者对其出售的产品质量通过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双方自愿,在合同中约定不提供质保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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