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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相关问题

1.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19条: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 请问:关于缺陷产品的更换有什么具体要求?如型号、等级或其他? 2.同规定第27条:汽车产品出厂时未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生产者负责召回。 请问,未装备轮胎是指什么?车后备箱的备胎?还是4S店销售的轮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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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call 汽车专家

2017-09-05 08:20:59

1. 请问:关于缺陷产品的更换有什么具体要求?如型号、等级或其他? 答:目前几乎国内外汽车召回的维修措施几乎都是维修或补充标识,还没有看到换车或退车的。法规中对召回时更换的车辆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应当先由制造商制定召回计划,并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此过程中应当会根据具体的召回车辆的情况(比如车辆生产年代范围、一般的行驶里程情况等)来确定更换车辆的型号、配置等。 2.请问,未装备轮胎是指什么?车后备箱的备胎?还是4S店销售的轮胎?谢谢 答:未装备的轮胎是指在售后服务环节安装到车辆上的轮胎,包括4S店和其它轮胎店销售的轮胎。随车提供的备胎属于装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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