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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中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七条提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中,第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提问: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内汽车主要零件(如发动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4S店免费给消费者更换了原厂原装发动机,汽车三包有效期怎样计算? 第二十七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提问:本条中“家用汽车产品”怎样解释,是指汽车本身,还是指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如发动机或变速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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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365call 汽车专家

2017-09-13 08:44:38

1、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开始计算,两年或50000公里,先到者为准。 2、这里的“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整车,在更换新车后,销售者需要重新提供三包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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