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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情况是否可以要求维权?

华晨宝马2012年8月15日召回2011款E90,称2011年款的此类型车辆存在助力转向问题,其VIN范围为LBVPS3106BSD38526至LBVPS7104CSE59895。召回信息称2011年底新零件开始被使用,新零件批次无此缺陷。 本人车辆购于2011年2月,为2011款E90,目前也出现助力转向问题,至4S店咨询称不在召回范围内,本车VIN码为LBVPS3107BSD96119。我想问的是:既然我的车是2011款,没有缺陷的零件也是在2011年底开始使用的,那么说明我的车是旧零件也属于缺陷产品,为何称不在召回范围内?此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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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call 汽车专家

2018-03-25 10:20:46

通过您的VIN码查询,您的汽车确实不在召回范围内。主机厂在发起一次召回之前应当会通过内部生产管理和产品追溯系统确认具体车辆的VIN码范围和列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出现错误,但也有些时候因为信息不准或判断有误也可能会出现召回车辆范围不准的问题。另外,同一种故障现象可能的故障原因也可能不同,也就是说,尽管您的车辆转向系统出现了与召回类似的故障现象,但故障原因不一定是一样的。建议您到维修站检查您的车辆转向系统具体的故障原因,然后再判断是否可能跟召回的缺陷原因相同。如果相同,则可以与4S店和主机厂协商先通过善意索赔进行修复,然后再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者拨打汽车投诉电话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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