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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13:09:45
如果您在购买车辆前主机厂就已经发布了召回信息,根据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经销商处尚未售出的汽车如果也在召回范围内,可以在召回维修后进行销售。如果您在购买车辆后主机厂发布了召回信息,车主应当积极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消除缺陷,经销商通知您进行召回并不违规。如果在维修、服务过程中您与4S店存在汽车三包争议并且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拨打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信息。当然,如果车辆还在质量担保期或包修期内,您也可以通过“汽车三包”的窗口与4S店共同申请第三方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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