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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15:04:51
首先要看该维修是否真实发生,如果维修没有真实发生,但4S店却伪造维修记录,则可能存在一些非法行为,比如用维修记录来向主机厂骗取索赔金。如果维修真实发生但未向告知消费者,那么4S店管理存在瑕疵,也不符合汽车三包规定的要求。《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释义中针对第十三条的释义:修理记录应当真实、全面,修理者应当如实填写修理记录内容,由消费者签字确认后存档。并且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或第十六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如果经销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车辆创建维修记录,消费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后进行维权。建议消费者先与4S店和主机厂协商,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协或者质监部门投诉。另外也建议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者拨打汽车投诉电话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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