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者 0
浏览数 448
全屏模式

2019-12-23 14:55:26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建议您就车辆发票的开具时间、行驶公里数结合以上法规内容和4S店协商,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者拨打汽车投诉电话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您也可以通过“汽车三包”的窗口与4S店共同申请汽车三包第三方争议处理。
推荐问题
免责声明
专家回复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