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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时间过长,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如何维权?

2万公里的时候高速行驶过程中突然熄火,高压泵出现故障,3万公里高压泵又损坏,两次维修时间都是20多天接近个月。第三次在行驶5万公里距离包修期截止还有几天的时候高压泵和保险盒又损坏了,从19年12月号修到3月10号才交付车辆。在三包期内三次维修时间都较长,在维修等待期间自费了一万元租车费用,厂家和4S店相互推诿没有实质的方案,请问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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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ingbo 汽车专家

2020-03-31 14:51:36

对于家用汽车,如果在包修期(3年或者6万公里)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进行维权。总体而言,就是先到店进行三包修理,如果修理时间或次数达到了三包规定的退换车条件,可以提出退换车诉求,但总体还是以维修为主。对于维修占用时间较长的情况,汽车三包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的,4S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根据三包规定释义内容,交通费用补偿应当是从车辆维修的第6日开始计算,但法规中没有对具体的补偿金额做出规定,而是交由厂家自行确定,目前大多数厂家都根据各地消费水平(如出租车价格水平)、消费者实际用车情况、车辆档次等因素制定了合理的补偿方案。但考虑目前疫情停工的不可抗力影响,店方也可依据《民法总则》180条和《合同法》117条对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补偿费用免除相关责任。建议您依据汽车三包规定与经销商再次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者拨打汽车投诉电话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当然,您也可以与4S店人员在本网首页的“汽车三包”窗口,一同申请汽车三包第三方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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