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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车辆销售未尽告知义务是否能要求赔偿和退换车?

4S店销售在已经知道车辆有召回的情况下销售给客户没有任何告知说明,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是否能要求相应赔偿或者退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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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jie 汽车专家

2020-04-01 16:13:36

根据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经销商处尚未售出的汽车如果也在召回范围内,可以在召回维修后进行销售。对于召回车辆在交付之前是否应当告知消费者的问题,我国法律中尚无明确规定,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建议4S店在交付之前应当将召回维修的事实情况告知消费者。汽车是几万个零部件组成的复杂产品,从国内外统计数据来看,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从国内外召回数据来看,几乎所有车辆都可能会经历一次甚至多次召回,主动召回恰恰是厂家对产品负责任的表现,所以消费者没有必要为召回而忧心。建议您跟4S店沟通一下,了解一下车辆召回维修的情况,协商是否可以有适当的补偿措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拨打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信息。当然,为了更好的解决您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汽车三包”的窗口与4S店共同申请第三方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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