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的开始计算时间是?
买车时销售告知三包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但听朋友后说三包时间以交付时间为准。请问:三包的包修期、三包有效期的起算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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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10:25:01
《民法典》之“物权编”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汽车三包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多数情况下,销售者在向消费者交付车辆的当天,收取出售车辆的全部车款并开具购车发票,这时开具购车发票之日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一致,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同时,由于购车发票是税务机关认可的依据,证明效力强,作为计算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的依据也很方便。但在一些情况下,如果销售车辆时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依照《民法典》《汽车三包规定》,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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