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判明故障原因时,应由谁承担质保责任?
购买车辆不到2年,最近出现车辆无法启动的故障。仪表显示屏提示“发动机故障,变速器故障”,故障共发生4次了,多次找4S店解决。4S店表示已把检测数据发送给生产厂家,承认是质量问题,但因之前未出现过此故障,无法准确判断原因,后续只能试探着进行维修,我不认可此做法。请问:无法判明故障原因时,应由谁承担质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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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8:44:52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消费者应保存好每次经销商的检查和维修记录,当达到上述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要求更换发动机、变速器总成或更换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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