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维修,故障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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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09:13:00
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4S店多次消除故障码、尝试更换传感器,但故障反复出现,说明很可能没有找到真正的故障原因。消费者可以核对自己的维修记录,如果达到以上三包规定条件可以要求退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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