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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15:15:28
汽车三包规定第八条: 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 汽车三包规定第三十七条: 未按照本规定第二章规定履行经营者义务,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S店未向消费者交付三包凭证和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违反了汽车三包规定的相关要求,消费者可要求4S店尽快提供;消费者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由市场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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