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查出故障原因的检查,是否计算维修次数?
购买车辆不到2年,目前行驶了7000多公里。前一段时间发现分动箱漏油,但4S店没有发现具体漏油位置,清洗干净油迹让消费者继续使用;半个月后,分动箱再次漏油,4S店还是没有发现漏油位置,擦干净油迹让我继续观察;又过一周,漏油故障再次出现,4S店认为是分动箱油封问题,拆卸更换了油封;不久后我第四次发现漏油,4S店没有查找出具体漏油点,依然让我继续观察继续;十几天后,我第五次去经销商处检查漏油问题,4S店检查告知是分动箱另外一个油封漏油,要拆卸更换另外一个油封。我不同意,要求换车。4S店表示前几次检查未发现故障产生原因,故不计入维修次数,因此车辆未达到换车条件。请问:未查出故障原因的检查,是否计算维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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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8:58:21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车辆多次出现分动箱漏油的问题,4S店应积极关注消费者诉求,争取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消费者应保存好维修记录与每次漏油的证明材料。虽然前几次检查未发现故障产生原因,但同样需计入维修次数和维修时间。当前对车辆分动箱漏油故障已经进行了五次维修,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确定是同一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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