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发动机号的时间算作修理时间吗?
购买的车辆,在三包期内由于冷车不好启动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5月30号到4S店处维修,6月6号发动机到货,6月10号完成了发动机的更换,接下来到车管所申请更换发动机号共计用了27天,合计超过30日不能正常使用车辆。请问:变更发动机号的时间算作修理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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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09:21:02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规定中所提到的“30日”是“修理时间”的累计天数,在本问题中,消费者的车辆维修时间是从5月30号到6月10号共12日。依照规定内容,经销商应从车辆维修的第6日起(即从6月5号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费用补偿。接下来车辆变更发动机号的时间,不属于修理时间,未达到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0日的换车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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