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用补偿应该从哪天开始计算?
最近在4S店处做首保的时候,发现发动机有渗油故障,维修的话需要更换部分零件,我与工作人员协商后就将车辆放在4S店处进行了维修,因为零件订购的问题使车辆经过7天才维修好。消费者在车辆维修的过程中自己都是打车上下班,产生了一定的费用,于是根据汽车三包规定要求4S店提供7天的交通费用补偿。4S店表示可以给予交通费用补偿,但是根据对汽车三包规定的理解,只能给予我两天的交通费用补偿。请问:交通费用补偿应该从哪天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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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14:39:45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补偿。 本问题中,经销商对车辆进行维修的时间共7日,交通费用补偿应当是从车辆维修的第6日开始计算,也就是经销商需要提供2日的补偿费用。如果消费者需要代步车的话,也可和经销商沟通,要求经销商提供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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