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奔驰 北京奔驰 A 200 L

三包法规里代步车服务是如何规定?

车辆因事故送至经销商维修,我要求经销商提供代步车,但经销商明确拒绝,请问是否合理?

显示全部

关注者 0

浏览数 165

全屏模式

共1个回答

Wong23 汽车专家

2024-11-05 15:21:04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补偿。 前提是产品质量问题的车辆维修,如果是车辆事故维修,则没有相关法规规定,建议与经销商进行沟通协商。

详细

0条评论

Copyright © 2017.company 中车云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012159号-2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535

扫一下关注微信公众号

汽车投诉热线

010-65537365

8:30-16:30 (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