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漏项的责任由谁承担?
购车时间不足三年,变速箱就出现了报警故障,到4S店处去索赔维修。但4S店拒绝保修,理由是6万公里的保养记录中缺少更换变速箱油的项目。我表示就在此4S店处进行的6万公里保养,当时4S店没有询问过自己是否要更换变速箱油,因此缺少更换变速箱油项目是4S店的责任,应该对变速箱给予免费保修。请问:保养漏项的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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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0:05:22
汽车三包第三十二条 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经营者对下列质量问题承担的三包责任:(二)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者三包凭证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而造成的损坏; 对于保养漏项的争议,如维修保养手册要求6万公里更换变速箱油,消费者可以查阅当时在4S店处保养的记录单,如果保养记录单上没有注明是消费者自行决定不更换变速箱油的话,通常应视为4S店未按保养手册规范进行提醒告知,4S店应承担变速箱质保的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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