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多次请问符合三包吗?
6月进店拆卸360和车机,没有解决问题,给与结算单。期间一直让等待厂家回复,没有进展。期间进行沟通吗,说没有故障码,没有办法解决
24年5月进店保养并且维修这个问题,还是解决不了,工单只给写了保养。
25年4月10号,再次更换试驾车车机和座位传感器,还是没有解决,让继续尝试使用
4月17号,再次进店因为锁车播放电台,给与申请车机
4月19号再次更换新车机,并且拆卸360和行车记录仪等
现在一直没有解决问题,4s店回复,反馈给厂家,厂家反馈给德国,不知道什么时候解决问题,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修好
请问我们是否符合三包法?|
4s店说只有更换厂家新件才算维修,说我们不符合条件
关注者 0
浏览数 391
全屏模式

2025-04-25 22:45:23
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第二十四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依据您的描述,无法确定车辆是否在三包有效期内。可以通过本网站的“汽车争议处理”提交车辆详细信息。
免责声明
专家回复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