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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汽车企业对易损件若规定不尽一致,国家质检总局是否认可,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是否有易损件召回期限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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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5 09:19:03
易损件原则上以各个制造商明示的使用寿命为召回期限。实施细则中没有对这一期限规定统一标准。我认为制造商应对不会为了规避一些召回风险而故意将易损件的寿命规定得短一些,这样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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