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度是否有包括服务零件的召回?(续)
目前,国内正厂零件均由配件厂交由整车制造厂统一调配,故某零件的安全隐患不仅存在于出厂的成品销售车中,还有一大部分存在市场上购买更换该零件的车辆(有可能是其它制造厂生产的车辆),请问:若因该零件的安全缺陷而召回,除了该制造厂生产的车辆外,该厂售出的用于售后市场(有别于生产零件)的零件是否也应在召回之内?做为主管部门,对这部分的零件召回又是如何监督管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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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6 09:49:53
您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当前的汽车召回管理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问题如何解决。但是,作为汽车生产企业,为了避免因这些零部件引起其他法律诉讼或纠纷,应当积极履行召回义务,尽快召回这些零部件及装配了这些零部件的车辆。要想做到这一点,企业应当有完善的质量追踪系统,有良好的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重视品牌的美誉度,同事还有发挥公共媒体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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