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质保承诺
2019-05-22 20:23:07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三包及保修政策
新车质量保障政策
适用品牌:
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包含smart品牌)
实施细则 (开始日期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
自开具零售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要更换主要总成或主要零件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要求更换同款、同型号新车。
备注:主要总成和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以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及smart 品牌乘用车三包凭证为准,召回以及主动服务措施不适用本政策。
车辆范围
2019年5月1日及之后由中国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初次销售的 (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包含smart品牌)
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主要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备注:具体实施细则请联系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或官方客服电话:400-818-1188
三包保障
详细信息请参考以下政策:
适用品牌
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威霆、凌特及唯雅诺除外)
三包期及保修期 (开始日期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
三包期:2年或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保修期:3年不限公里
三包车辆范围
2013年8月30日及之后由中国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初次销售的 (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威霆、凌特及唯雅诺除外)
道路救援
2013年8月30日及之后中国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初次销售的 (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新车售出三年内(不限里程),可享受免费道路救援服务(请具体参见《梅赛德斯-奔驰道路救援用户指南》)
退换车的使用补偿系数及计算公式
退换车使用补偿 = [车价款 (元)*行驶里程(km)/1000]*0.8%
易损耗零部件种类范围及质量保证期

* 易损易耗零部件质量担保期自车辆零售发票日期开始,截至上述里程或时间,以先到者为准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种类范围

备注:我们保留对本政策的解释权利。对于三包政策的说明与解释以有关部门出版的最终释义和实施细则为准
回溯优待方案
2013年2月28日至8月29日期间(以零售发票为准),在中国授权梅赛德斯-奔驰经销商处购买的梅赛德斯-奔驰品牌新车可享受梅赛德斯-奔驰提供的回溯优待方案,即上述车辆在其剩余保修期内,发动机、变速箱总成累计更换两次后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享受换车保障。
备注:如客户选择上述换车服务,需支付一定折旧费用,具体可咨询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同时此回溯优待方案仅适用于在中国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处定期进行正常保养及维修的车辆。
保修政策
拥有梅赛德斯-奔驰,您就拥有了安心无忧的维修保障。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服务中心,依照现行有效的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梅赛德斯-奔驰保修政策以及车辆销售合同及其附件的相关约定,对在新车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缺陷或瑕疵,使用梅赛德斯-奔驰原厂配件(包括梅赛德斯-奔驰原厂再制造零件)依据合理有效的方法提供维修服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是客户享受保修的前提。
整车保修期限
购买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的客户,自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可享受为期三年不限里程的整车保修服务。
高压蓄电池保修期限
对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辆,高压蓄电池可享有自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三年不限里程的基本保修,以及最长可达至6年或10万公里(先到为准)的延长保修服务。
温馨提示
当您需要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服务中心提供整车保修服务时,请出示任一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开具的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并提供保养记录本备查。
* 关于详细信息,请与中国的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联系。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