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栏目
2019-05-24 11:37:24
三包案例4:车辆出现故障后无法使用,订货时间超过了35日是否可以退车?
【案例简介】
北京市某消费者反映,其购买的车辆行驶里程不到2400公里时,车辆电子设备发生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车辆。由于没有维修配件,需等待 4S 店订购配件后再进行维修。最终等待配件时间超过了 35 日,因此,消费者根据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要求退车。
【分析处理意见】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口述情况,车辆达到了换车条件,但消费者需要依据相关规定支付合理使用补偿费用。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