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22:在未达到更换总成、退换车条件的情况下,应由经销商制定合理、有效的维修方案

三包案例栏目

2019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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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11:33:41

三包案例22:在未达到更换总成、退换车条件的情况下,应由经销商制定合理、有效的维修方案

    【案例简介】

    湖南省某消费者在车辆购买一段时间后,发现空调不制冷且出风口不出风。经经销商服务人员检查后发现蒸发箱存在故障,需要拆装中控台进行更换。因为车辆购买时间较短,消费者不同意经销商制定的维修方案,要求更换新车。经销商表示车辆出现的故障不满足三包换车条件。

    【分析处理意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的相关要求,目前车辆蒸发箱出现的故障尚不满足退换车条件。汽车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一般的故障都是由某个零部件或装配原因造成的,因此这类故障可以通过对零部件的更换或修理等方式排除,这种方式能够快速恢复汽车原有的相关性能,既便捷又经济,所以在未达到更换总成、退换车条件的情况下,应由经销商制定合理、有效的维修方案。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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