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25:人为损坏,经销商可以不承担相应的三包责任

三包案例栏目

2019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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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13:27:06

三包案例25:人为损坏,经销商可以不承担相应的三包责任

    【案例简介】

    浙江省某消费者在购车5个月、行驶8000公里左右时,发现右后轮胎和左前轮胎胎侧出现起包的现象,消费者认为这是质量问题并要求经销商免费更换两条轮胎。经销商将轮胎寄到轮胎厂家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判定为外力导致、非质量问题,拒绝消费者的保修要求。

    【分析处理意见】

    作为易损件的轮胎比较容易产生三包争议,一般汽车厂家的质保期为3个月到6个月或者5000公里到10000公里不等。此争议车辆轮胎型号为225/40 R 18,轮胎高度相比普通轮胎要低,对路面进行缓冲时容易造成损伤。通过检查发现轮胎外侧鼓包位置上没有明显的剐蹭痕迹,但内侧有5mm左右的裂口,且轮胎帘线已经断裂。与消费者核实后了解到车辆经常开上马路边上的“高台儿”,尤其是轮胎与“高台儿”角度越小,车速越快的情况下,对轮胎伤害就越大,综合分析后基本认定轮胎鼓包的现象是由消费者使用造成的,而非质量问题。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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