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栏目
2023-11-08 16:38:57
三包案例:购车四日出现“驱动系统异常”
消费者于2023年10月3日购买了某款新能源车辆,行驶了367公里。10月7日下午,消费者驾驶车辆行驶了一段时间后,重新启动车辆时出现“驱动系统异常”报警。送至经销商检查后被告知是驱动电机控制器问题导致,需要更换驱动电机控制器。消费者认为车辆刚刚购买4天,该故障危及行车安全,不同意经销商的维修方案,要求退换车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GB/T 29632-2021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中规定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定子组件、转子组件、轴承、壳体。
专家通过与争议双方的沟通并核实相关材料,了解到,争议车辆的三包凭证中关于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与以上标准中的种类范围一致,可以确定驱动电机控制器不属于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车辆不满足7日内退换车条件,建议通过包修解决车辆问题。经专家调解,消费者对专家意见表示认可,并同意了经销商的修理方案。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