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踏板门平反后的反思 莫让召回成雷区

汽车行业新闻

2011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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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4 09: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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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踏板门平反后的反思 莫让召回成雷区

    美国时间2011年2月8日下午两点,美国交通部(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丰田汽车电子油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缺陷发布最终调查结果。并对丰田的电子油门控制系统进行“平反”。

    会上,该部门的负责人雷-拉胡德(Ray Lahood)宣布丰田汽车的电子刹车系统与汽车突然加速(unintended acceleration)无关。唯一已知的与突然加速有关的原因就是机械缺陷,致使油门不能完全返回或者返回速度慢(2009年11月丰田大规模召回的原因)。

    至此,由2010年3月开始,美国国会授权,美国交通部下属机构NHTSA(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执行的针对“丰田踏板门”所进行的调查正式结束。

    应该说,从2009年11月开始,丰田在美国因刹车踏板及脚垫问题召回420万辆汽车,而引发的“召回门”事件已告一段落。

    但是,由于这一事件和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丰田总裁的道歉、各种民间团队的诉讼、无数媒体的参与讨论及漫长的时间跨度,使民众对“汽车召回”这一事情的看法产生了很多歧义和误解。

    比如存在一些消费者将汽车召回与质量不佳联系在一起,也有一些车主一听到自己的爱车在召回之列,会产生一些不安的心理。

    而一些媒体朋友,也喜欢就一些汽车召回问题,做些带有个人倾向性的报道。当涉及大规模召回时,会有一些分析,是不是质量不行了。发生在中国市场上的召回次数一多,可能就会有一些观点,市场发展太快了,会不会“萝卜多了不洗泥”等等。

    在如此的消费心理和舆论环境之下,中国的汽车企业面对召回问题时普遍觉得“鸭梨”很大。

    记得在发生“丰田召回门”之后,一个合资品牌的公关负责人曾忐忑不安地和笔者说,他们公司的一款车型两周后将要宣布一次召回,他觉得压力很大,问我该怎么办。我只能好言安慰,说他们那款车型的用户群体层次比较高,对召回应该会有比较理性的认识。那朋友依然忐忑,希望媒体朋友们不要大规模报道这个消息。后来关于那款车的召回,果然只发了一个小消息。

    更有一些企业,甚至根本就不敢发布召回信息。

    这样的结果显然对消费者不利。

汽车召回就如windows打补丁

    关于召回车的缺陷,笔者查了国家质检总局的一个定义,与大家分享: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

    缺陷车辆的前提是这些车辆已经经过严格的测试和检验,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环保、质量等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并批准允许生产的车型。

    打一个不是十分恰当的比喻是,召回车辆的缺陷,有点像windows操作系统的bug,召回行为如同打补丁。

    为什么获准生产的车辆还存在缺陷呢?

    因为汽车是一个涉及到几万个零部件的大系统,尤其是现代汽车,上面有大量的电子设备,致使系统越来越复杂,将这么多东西搭在一起,不能保证是完美的,这是设计的问题。而汽车制造因为涉及到很多批次问题,不能保证每次来的零部件的质量都完全一致,一旦几万个零部件中的某一批次出了问题,这一批次车子就会有隐患,这是制造的问题。

    因此,我们须理性地看待汽车的召回问题,勤打补丁。

中国对汽车召回远不如国外重视

    在国外,汽车召回是一种习以为常的事情。有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来保证汽车制造商能够主动地进行召回并承担相应费用,一旦发现符合召回条件而企业故意隐瞒的,将会面临指控和处罚,名声也会因此受损。

    美国在1966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是年,美国国会发布了《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其中对召回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日本从1969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994年将召回写进《公路运输车辆法》。

    笔者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访问了美国交通部下属机构NHTSA(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召回数据库,从1966年至2008年,该部门总共发布了57852条召回记录。平均每年有1345条召回记录。

    中国的汽车召回始于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为汽车召回奠定了法规上的依据。

    笔者同样访问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召回数据库,从2004年10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总共查询到的召回记录是99条。

    从数据上看,对于汽车召回,中国市场的实施情况远不如美国好。

    从国家对召回法规的重视程度上看,中国的召回规定是部门法规,而美日两国都已上升至国家法律高度,也存在巨大差异。

    在中国,由于召回规定只是部门法规,在实施起来力量不足,主要靠某个部门的某个司局相关人员,相关的配合也不到位。车主遇到类似问题,无法可依,无处申诉。

    在美国,一旦遇到重大召回问题,国会可召开听证会,并可授权组成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而相关个人或者团队可展开诉讼均有法可依。

    因此,对于汽车召回事宜,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加以足够的重视,尤其是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每年将会有2000万辆汽车进入家庭。而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丧命的人数达到10万,位居全球第一。

车商应勇敢地召回

    除此之外,本着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车商勇敢地召回。

    搜狐汽车同时也呼吁广大的媒体朋友对于汽车召回应该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更加客观、全面、公正地报道召回时间,不刻意将召回与质量问题加以联系,让汽车企业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召回。

    最后,笔者简单地分析一下国家质检总局的召回数据库,将中国市场的召回情况做一些简单的概述。

    截止2008年12月份底,召回次数最多的是奔驰中国,销量排行前10中,召回次数最多的是上海通用和一汽丰田。豪华品牌的召回积极性明显高于低端品牌,进口车的召回次数多于国产车。自主品牌里面只有奇瑞汽车有过一次召回记录。

【来源:】

【作者: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 余建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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