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新闻
2011-04-22 09:17:09
美对华汽车零配件首次发起"双反"调查
    商务部昨天发布公告称,美国商务部宣布自4月19日起对我钢制轮毂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调查是美国对我国汽车零配件产品发起的第一起“双反”调查,同时也是近年来我国车轮行业在全球范围内遭受的第五次贸易救济调查。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被调查产品为钢制轮毂,主要包括轮盘及轮圈,直径在18至24.5英寸之间。该产品使用于轮胎,但无论是否附着轮胎或轮轴,都在申请调查产品范围之列。据美方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对美出口钢制轮毂产品约8000万美元。
    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我国车轮企业已经先后遭受南非、印度、澳大利亚、欧盟的反倾销调查。而此次针对美方对中国钢制轮毂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国内十余家主营出口企业均已开展相关应对工作。
    据该负责人介绍,机电商会作为行业代表也已开展行业损害抗辩工作,目前已争取到3家美国主要进口商支持中方立场。支持中方立场的美国主要进口商明确表示反对发起该项贸易救济调查,并将出席相关听证会,进一步表明立场。
    目前,出口额在国内位列前三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佳彦说:“虽然诉讼费用很高,甚至可能需要一年时间应诉,产品上的利润都要花到官司上去,而且不知道最终结果会怎样,我们还是决定要积极应诉。”
    北京WTO事务中心副主任钟青表示,该案件的发生,肯定会对我国相应的汽车零配件企业的出口造成影响,但由于还未进行最终裁定,因此影响面具体能有多大还很难估算。从目前情况看,该案件应该不会对中美贸易关系造成大影响。
    4月19日,应美国Accuride公司和Hayes Lemmerz国际公司申请,美国商务部正式对我国钢车轮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此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于4月5日就此案正式立案,开始损害部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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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欧美有线电视等光纤征反倾销税
    商务部昨天发布的最新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4.7至29.1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商务部公告称,自2011年4月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该类产品时,应依据终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4.7至29.1)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反倾销税。
    据介绍,被调查产品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广泛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传输,如长途通信、干线、有线电视和环路馈线等网络。
【来源:】
【作者: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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