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新闻

2011

04/29

汽车行业新闻

分享至

2011-04-29 08:48:31

-->

交警查酒驾采用新法 5月1日起醉驾将面临拘役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实施,醉驾与飙车入刑定罪。北京市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调整正式实施新的法规。“五一”期间,喝“大了”上路的司机,将面临拘役的处罚。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刑法修正案(八)显示,“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管局表示,“五一”期间,全市将不间断严查酒后驾驶行为,查处将采用新的法律法规。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千万不要酒后开车上路。(郭超)

【来源:】

【作者:新京报】

THE END

欢迎商讯广告合作 寻求合作

本网所发布的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中国汽车召回网的观点和立场。

0条评论

Copyright © 2017.company 中车云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012159号-2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535

扫一下关注微信公众号

汽车投诉热线

010-65537365

8:30-16:30 (法定假日除外)

用户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