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后 谁还敢继续挑战公共安全底线

汽车行业新闻

2011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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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09: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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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后 谁还敢继续挑战公共安全底线


  新华网北京5月1日专电题:“醉驾入刑”后,谁还敢继续挑战公共安全底线

  新华社记者 卢国强

  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然而即便是在全天查酒、全警查酒的高压下,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行为依然屡禁不止。是酒场上过不去面子关,还是心存侥幸?为何仍有人胆敢冲击公共安全的底线?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不知道北京查得这么严”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出现在5月1日刚过零点。当时,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正在东二环朝阳门桥执行夜查酒驾任务。

  “零点44分,我们刚刚码放好交通标志,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奔驰吉普车从东向西开了过来。”透过打开的车窗,民警董阳闻到了隐约的酒味,立即示意奔驰车司机接受检查。“他只是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这是被查获司机的“酒精检验报告”(5月1日摄)。当日凌晨,一位内蒙古司机因醉酒驾车,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这位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也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从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自今年“五一”小长假开始,驾驶人将为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付出“罪与罚”的代价。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随后,奔驰车司机李俊杰按规定被带回交通支队,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3时40分,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6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

  4时许,当记者来到东城交通支队讯问室时,仍可闻到李俊杰身上浓重的酒气。这位来自内蒙古的司机称,他是来北京看望弟弟的,当晚喝了几瓶啤酒。

  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时,李俊杰表示,自己“不知道北京查得这么严”,也“不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

  与李俊杰同行的朋友一直在向交警求情:“就这么点事,让他认个错您就把他放了吧。”直到清晨,渐渐清醒后,李俊杰向民警表示:“我知道我错了。”

  5月1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据媒体报道,1日零时4分,重庆一名男子因醉驾被查;零时25分左右,一名男子在南京被查出疑似醉驾,呼气式检测仪查出这名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零时40分,另一名醉驾司机在成都落网。

  逞强、方便、侥幸,醉驾司机的“定心丸”

 

    5月1日凌晨,被查获的司机在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等待问询。当日凌晨,一位内蒙古司机因醉酒驾车,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这位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也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从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自今年“五一”小长假开始,驾驶人将为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付出“罪与罚”的代价。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2009年6月30日,南京发生一起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司机张明宝醉驾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六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今年除夕夜,北京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载有4名乘客的轿车突然失控翻车,车上乘客全部死亡,据现场勘查,车上4人全部饮酒,血液中酒精含量最高者几乎达到醉酒驾车标准的3倍;4月15日,北京市密云县发生的一起造成四死三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祸端还是醉酒驾车。

  5月1日被查获的醉驾司机李俊杰曾经表示,当晚有朋友劝过他“少喝点”,但他没有听从朋友的劝告。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些人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屡屡触及公共安全的底线?交通民警为记者分析了醉驾司机的种种心态。

  心态一:逞强好胜。“醉酒者一个典型的心态就是‘不服输’。很多醉酒者会表现得不知天高地厚,要表现得酒量比别人大。醉酒后开车也是为了表现自己喝酒后‘没事’,比别人强。”民警说。

  心态二:图方便。不少被查获的酒驾司机都会这样为自己开脱:“我们家离得近,明天还要出门,喝这么点酒没事。”

  心态三:侥幸,觉得自己不会出事。“很多人在饮酒后心理上会发生变化,对于危险的判断变得迟钝,或是盲目自信,总觉得自己不会出事。”交警告诉记者,很大一部分酒驾司机都是因为这种原因选择铤而走险。

  心态四:面子作怪。传统的酒文化中,“喝好”“喝倒”才是“心诚”的表现,很多司机酒后驾车的原因或者是“朋友关系好,不喝不合适”,或者是“与上司、客户应酬,不得不喝”。

  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统计,今年以来,北京市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大部分与酒驾有关,这些事故呈现出明显的“四多”特点:单方事故多,非北京人员肇事多,非北京车辆多,远郊区县多。

  在这些事故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司机饮酒后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失去驾车的协调性,导致车辆侧翻或掉入路边沟中,致使车辆损毁、人员伤亡。而一些来京办事的司机往往心存侥幸,认为交警不会严查外埠车辆,结果导致非京籍人员、非京籍车辆酒后事故频发。

  通过交管部门的分析,酒后事故多发生在道路条件相对较差、灯光照明不足的郊区或乡间道路,由于酒精对人的麻痹作用,酒后驾车司机很难在多弯、狭窄的道路上安全驾驶。

  同时,一些司机认为夜深人静了,交警也要休息,不会上路检查,便在后半夜、凌晨冒险酒后驾车,这也导致酒驾行为多发生在凌晨和后半夜时段。

 警方:严谨执法,对酒驾行为“零容忍”

  事实上,包括北京市交管部门在内,全国交管系统均一致保持对酒驾行为“零容忍、高压线”的态度。

  以北京市为例,据统计,2006年12月首都启动对酒驾“零容忍、高压线”的严查行动,三年半的时间中共查处酒后开车违法行为20万起,拘留醉酒驾驶员1.4万人。

  特别是自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涉酒、涉牌、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力度。

  目前,北京市交管部门已经对全体民警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并从全市七千名交警中抽调骨干,专门负责醉酒驾驶、飙车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

  东城交通支队办公室法制科科长王宇介绍,为了确保醉酒驾车案件查处、办理过程的严谨,在夜查中一旦发现当事人有饮酒嫌疑,首先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达到醉酒标准的,由具有资格的专业医疗机构抽血取证,并由有鉴定资格的机关进行鉴定。

  同时,北京一线执勤交警均已经配发了带有录像功能、可以记录执法全过程的执法记录仪,在执法现场的警车上也装备了电视监控设备。利用遍布全市的电视监控系统,一旦发生闯卡、逃避执法等行为,交管部门可以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进行拦截。

  为了防止醉驾司机为逃避处罚而强行闯卡或暴力抗法,北京的一线交警在查处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将装备阻车器、手铐、约束带等警用装备。“对于一些司机醉酒严重,不能保护自己,并有可能伤害他人的,民警将依法使用约束带等进行约束。”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说,在执法中,交警、巡警等将继续保持多警种联动的形式。

  此外,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交通民警在执法中会将查获的涉酒司机信息录入执法系统,一旦这名司机曾经因饮酒驾车行为被处罚,系统将立即做出提示。

  据介绍,从5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将派出专职执法小分队,并充分利用移动执法巡逻车、电视监控拍摄等科技系统参与路面执法,加大路面巡控力度、24小时不断查处酒后驾车行为。

  “民警查酒后驾车并不是和谁过不去,严厉处罚醉驾、酒驾行为,为的是全社会的安全,更是对每个司机负责。”赵继强说,“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将被记入档案。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将可能受到失去公职等很严重的影响。”

 

【来源:】

【作者: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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