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会关于《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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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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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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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会关于《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8月14日,发改委发布关于《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国家将实行铅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制定发布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目标。到2025年底,规范回收率要达到 60%以上,国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回收目标。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要求,规范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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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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