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新闻
2020-09-01 09:37:58
【政策快报】最高奖励2万元,洛阳四部门发布城配领域新能源车运营奖励标准
电车汇消息:近日,洛阳市商务局等四部门发布了《洛阳市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奖励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为运营奖励考核期。并说明了奖励标准如下:
(一)奖励前500辆〔动力电池总储电量50kwh(不含)以下的车辆〕,每辆车奖励0.6万元;
(二)奖励前1000辆〔动力电池总储电量50kwh-80kwh(不含)的车辆〕,每辆车奖励1.2万元;
(三)奖励前1500辆〔动力电池总储电量80kwh(含)以上的车辆〕,每辆车奖励2万元。
政策原文如下:
洛阳市商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奖励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城市区商务、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奖励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市商务局联系人:物流业发展科 李孔玉 63922962
附件:洛阳市商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奖励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商(2020)137号
2020年8月28日
【来源:电车汇】
【作者:小小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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