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

汽车行业新闻

20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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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0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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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产者(含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采用OTA方式对已售车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生产者采用OTA方式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召回计划,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

  通知原文如下: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

【作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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