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栏目
2019-04-03 14:09:27
三包案例:召回或售后服务活动算不算质量维修次数?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实施以来,为消费者及汽车经营者解决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起来关注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供的部分三包案例及分析,以供参考。
【案情简介】
黑龙江某消费者在2016年12月购买车辆,行驶到15000公里时出现了空调异响的故障,到经销商处检查后被告知厂家针对此故障已经下发了市场服务活动通知,对受影响范围内车辆的压缩机进行免费维修。后续该车辆因为发动问题进行了多次维修,车主以车辆修理时间超过35天为由,要求换车,并要求将空调异响的维修时间计入三包修理时间内。
【相关规定】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处理意见】
召回活动和售后服务活动,均为汽车企业为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或改善产品一般质量问题的主动措施,与三包质量问题维修有本质的区别。但如果车辆已发生实际故障,且经销商或厂家没有尽到主动通知义务,那么相关维修需计入三包修理次数和时间。
【来源:中国汽车三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