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栏目
2019-05-27 13:29:52
三包案例27:是否应当更换发动机,需要根据具体故障的情况来判定
【案例简介】
海南省某消费者在2015年1月买的车辆,行驶至8000km时机油压力警告灯突然点亮,之后发动机出现了熄火现象,检查机油尺油位已经低于最低线了。联系救援车拖到经销商后,没有检查出任何问题。车辆继续行驶1000多km后,发现机油又缺少很多。针对这个问题,经销商先后为车辆更换了涡轮增压泵、发动机缸盖,但还是没有起作用。到目前为止车辆已行驶了20000km,经销商的维修方案是对发动机检查维修,消费者拒绝对发动机拆解检查,认为多次的机油报警已经给发动机带来其它质量问题了,要求经销商直接更换发动机总成。
【分析处理意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是否应当更换发动机,需要根据具体故障情况来确定。本案例中车辆的故障情况不符合汽车三包规定第十八条的更换发动机的条件,故建议消费者按照经销商的方案对发动机进行拆解检查,确认故障原因,以便制定后续维修方案。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