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栏目
2019-05-27 17:21:58
法规解析15:累积修理超过5次如何理解?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这里的“同一产品质量问题”指的是同一个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而“同一个零部件”是指不可拆卸维修、更换的最小零件。例如:因发动机异响进行了5次维修,但每次异响故障是由发动机不同的零部件导致的,虽然修理者对发动机异响问题进行了5次修理,但也不能算做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
去经销商超过8次,依然没有解决防侧滑灯和胎压监测灯亮的问题,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经销商换车吗? 、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维修5次,该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的话,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车。“防侧滑灯和胎压监测灯亮”只是一种故障提示,有多种故障都可以引起这种情况,一定要查清每次灯亮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才能确定该如何处理。
例如:如果是由同一个零部件的质量问题引起的,反复修理了8次都没有解决,那么就可以要求经销商做换车处理。建议先与经销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申请争议处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