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者 0
浏览数 316
全屏模式

2020-05-13 13:43:06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第二十七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建议消费者查阅车辆三包凭证,如果还在包修期范围内,发动机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进行维修,维修超过五日,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建议消费者先与4S店协商,也可以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者拨打汽车投诉电话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
推荐问题
免责声明
专家回复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