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范围内但未售出的车辆如何核实是否已经经过返修处理?
车辆在召回范围之内,但仍在车厂或4S店库存尚未售出。如果此时买车,用户如何确认该车辆是否已经经过返修处理? 这种返修车辆是否可以作为正常商品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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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19:03:37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对未消除缺陷的汽车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交付使用。”对于厂家或4S店处尚未售出的车辆,如果在召回范围内,可以在召回维修后进行销售,但应当将召回情况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可用VIN码通过4S店或主机厂客服部门进行查询召回处理情况。另,您也可以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者拨打汽车投诉电话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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