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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14:46:52
根据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经销商处尚未售出的汽车如果也在召回范围内,可以在召回维修后进行销售。对于召回车辆在交付之前是否应当告知消费者的问题,我国法律中尚无明确规定,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建议4S店在交付之前应当将召回维修的事实情况告知消费者。汽车是几万个零部件组成的复杂产品,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主动召回恰恰是厂家对产品负责任的表现,所以消费者没有必要为召回而忧心。建议您跟4S店沟通一下,了解一下车辆召回维修的情况,协商是否可以有适当的补偿措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拨打010-65537365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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