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故障原因时,是否应当同意修理
我半年前购买的新桑塔纳1.5L车辆。车在停放一天后打不着火,灯光都正常,打着车马上就灭。然后我自己找拖车公司将车拖到4s店进行维修,4s店判断仪表盘有问题,需要换仪表盘,让我等5、6天后取车。请问专家,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故障?
四天后,4s店打电话告诉我仪表盘配件已经到了,可以进行维修。但是当我问到是什么原因导致仪表盘坏了的时候,维修人员说不知道什么原因,需要修好之后再查清故障,我当时就拒绝了维修人员,并告诉他们必须要查明仪表盘故障的原因后才能维修。请问专家,我这种做法是不是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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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6:07:00
车辆启动不良会有多种原因,根据您的描述初步判断可能跟防盗启动有关,请服务店技师判断是否是质量问题。 4S店如果真的没有查找出故障原因,就不应当盲目地进行换件,主机厂也不应当同意这个索赔案件。我们理解可能是4S店不愿意将真实的故障原因告知消费者,但我们认为维修站应当将真实的故障情况告知消费者,这也是汽车三包规定中要求的,三包规定中要求维修站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修理记录单,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建议您再跟4S店沟通,也可以允许他们修车,但修理之后要索取符合规定的修理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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