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者 0
浏览数 494
全屏模式

2023-07-14 14:36:57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主线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动力蓄电池的运输时间,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修理时间。根据以上条款,动力电池的运输时间不算作修理时间。维修等待时间超过30日不代表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需要根据维修工单确认。建议在本网站提交一份三包争议调解申请,平台专家向争议双方了解详细情况后予以确认。
推荐问题
免责声明
专家回复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