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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车问题

我地区今年九月上旬由两个单位统一购入15台南京依维科威尼斯之行轻型客车,该车为同一车型、同一批次生产、同一时间在同一线路开始营运,运行时间都是从2005年10月1日起。运行一开始15台车先后都发生了制动无效的故障,该厂特约维修站在10月1日??10 月7日期间,每天都为这批车的制动系统做“返工维修”,其中一个车主的5台车共计更换了9个新制动总泵,但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其他车辆也先后更换了制动总泵也都没有好转。10月8日管理部门发现该问题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逐车落实情况后通知15台车全部停运,并告知销售商和南京依维科厂家。10月10日该厂来人检修,认为确实是总泵问题,只需要更换制动总泵就够了。请问对于此类问题,用户是否有权要求厂方按“主动召回程序”进行处置?(包括维修、换件、更换同类车型)是否有权要求厂方对维修、换件后的车辆按“缺陷汽车”检测规定重新到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再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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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lapwyq 汽车专家

2005-10-14 14:19:19

用户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与经销商和厂家联系,要求厂家尽快解决问题,恢复运营。然后,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供详细的投诉,可以发传真,传真号是010-65527365,或打投诉电话,电话号码是010-65537365,或通过本网“在线投诉”进行投诉。管理中心在收到用户的投诉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再决定是否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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