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吸门缺乏防夹功能存在安全隐患
卓** 发表于:2024-11-13 15:38:06
投诉进度:
投诉提交
信息审核
厂商受理
厂商回复
投诉完成
车辆产地:国内
车辆年款:
厂商:理想汽车
品牌:理想
车型:L9
具体型号:
车辆排量:
所在总成:车身及内饰
分总成:车门
主要故障:车门门锁故障
其他问题:
投诉详情
-
理想汽车 厂商回复 2024-11-20 09:50:24
2024/02 车辆第一次发生门夹手是车主女儿使用中,当时门店已去医院看望并了解情况,也跟随用户回公司告知电吸门开关在哪里使用的注意事项; 2024/11/12 车主本人在停车关门中发生夹手,没有去医院,自行处理止血,车辆也没有进店检查;事发后,门店工作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告知注意事项,关门使用门把手进行关门可以避免;或者电吸门有单独可以关闭的功能,已发视频告知用户如何操作关闭。
-
卓** 投诉发起 2024-11-13 15:38:06
我想反映理想L9车型的安全隐患及厂商的处理方式。该车的电吸门缺乏防夹功能,导致我本人已被夹伤两次,尤其对老人和儿童更具风险。 理想汽车通过车机升级,直接关闭了电吸门功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影响了车辆的便利性。 问题描述: •缺陷部位:电吸门系统无防夹保护。 •实际伤害:我已被电吸门夹伤两次,存在真实的安全风险。 •厂商处理:通过软件升级关闭电吸门功能,而非技术改进。 安全隐患: 缺乏防夹功能的电吸门可能造成物理伤害,厂商的处理方式未能保障消费者安全。 建议: •技术改进:增加防夹功能,确保安全。 •召回检修:对已售车辆进行召回或免费升级。
已有 12 人声援
免责声明
未经投诉人及汽车召回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
免责申明:站内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同意其说话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快捷投诉
扫码快捷投诉
汽车投诉统计
已受理争议投诉
90409
今日争议投诉
15
昨日争议投诉
47
2条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2024-11-14 11:12:54
Geprge91
我很多理想车主朋友都被夹手了,理想作为新能源中国头部车企,应该负起责任,这么简单的一个配置却迟迟不改进,无作为,亏于当中国车企
2024-11-13 16:30:30